「封窗」可以指拆窗後填封洞口、把開啟窗改成固定玻璃,亦有人用來形容露台加窗圍封。這些工程的影響不同,不能只憑名稱判定物料、費用或申報程序。動工前先交代要封哪個位置、保留甚麼,以及目的是否為隔音、防雨或改間隔,再按圖則評估採光、通風、防火、外牆及防護要求。
先分清要做哪一種封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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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做的改動 | 需要確認的範圍 |
|---|---|
| 拆窗後填封洞口 | 新增牆體、荷載、外牆及房間採光通風 |
| 改固定玻璃或更改窗框 | 開啟面積、窗框結構、玻璃及防護功能 |
| 露台或外廊加窗 | 圍封限制、樓面面積豁免、結構及消防要求 |
| 只修補窗邊漏水 | 先確認漏水來源及所需修葺,不必然需要封掉窗戶 |
表內是描述工程範圍的方法,並非法定分類。以板材或磚牆填封洞口,不能只套用換窗項目;拆除與新造部分也可能要分別評估。
屋宇署第2.8項適用於符合指定條件的窗或玻璃外牆建造、改動、修葺或更換。除了高度、跨度和窗框條件,亦有限制懸臂式平板額外荷載及其他結構改動。當最高點超過100米時,建造或改動所涉洞口面積及短邊限制,是該高度情況下的條件,並非任意獨立選項。
符合原來設計的修葺或更換,也不是一律第I級;第1.60項還須不屬第2.8或3.6項。拆除則另有第2.9及3.7項等要求。應讓相關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按完整工程範圍核對,不宜由住戶靠幾個尺寸自行決定級別。
小型工程的各級本身都有相應簡化規定;是否需要事先批准及同意,不能簡化為「級別高便一定要申請批准」。以2.8為例,須由訂明註冊承建商處理,工程展開前及完工後按規定呈交文件。
哪些空間不可以圍封:環保露台與工作平台的豁免條件
露台或工作平台的圍封問題,核心不在「用甚麼材料封得好看」,而在該設施當初有沒有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以及圍封後有否破壞原本獲豁免的條件。
若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已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便不可建造或改動窗或玻璃外牆,把它們圍封。這裡的關鍵詞是「已獲豁免」:你需要翻查批准圖則或向專業人士確認,該露台或工作平台是否屬於這類設施。同時,建造或改動窗或玻璃外牆本身亦須符合天然照明、通風和防火的法定要求,即使不涉及豁免設施,也不能因加裝窗或玻璃嵌板而令單位或樓宇的天然照明與通風低於法定水平。
另一層限制見於屋宇署改動及加建頁的常見問題:以窗、格柵及/或玻璃嵌板等圍封外廊或露台,若涉及建築物結構、導致處所的天然照明及通風不足,或令作為規定樓梯組成部分的露台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將不會獲得接受。這三類情況不是「罰款多少」的問題,而是方案本身不獲接受,故不應先施工後補救。
來源:屋宇署改動及加建說明及有關窗戶的小型工程。動工前應核對批准圖則、公契、地契及適用的管理同意,不能只參照鄰居已經做過的外觀。
若封窗後減少原有可開啟部分,要連同房間用途及原有通風設計評估。加裝冷氣或抽氣扇,不等於自然就符合所有適用要求。
地面層以上開口、防護欄障與外牆改動的額外考慮
外牆開口的安全要求,與「業主有權使用該處」是兩套獨立的考慮。每個設於建築物地面層之上外牆的開口,均須以欄障防護,欄障高度不得少於1.1米。這項要求針對的是開口本身的防護功能,與窗戶是否新淨、玻璃是否加厚無關。
若窗或玻璃外牆工程涉及拆除或改動露台及外廊原有經批准的窗、玻璃外牆、防護欄障或護牆,或該外牆具有防護欄障功用的部分,便可能涉及第1.6、1.15、2.13、2.14及3.11項小型工程。這意味着你的工程可能不止一項,需要由建築專業人士按圖則判定實際組合,不能只申報最顯眼的一項。
上述欄障要求亦見於屋宇署的窗戶工程說明。玻璃或窗框若本身兼具防護功能,改動時須一併處理;不能只看新玻璃是否較厚。
屋宇署改動及加建指引亦提醒,擁有平台、天台等地方的業權或通行權,不代表可以自行豎設構築物。指定小型工程可按簡化規定進行,但超出適用範圍的工程須另行確認程序,管理處同意亦不能代替法定要求。
因此,動工前建議按固定次序查證:先取批准圖則,確認原有窗、玻璃外牆、防護欄障及護牆的設計與功能;再讀大廈公契及地契,了解是否有額外限制;然後向管理處或法團確認是否需要同意及施工安排。三份文件若有任何一處顯示限制,便應先處理限制,而非先訂物料。
公屋走廊百葉窗圍封,是否可以照搬?
不可以把房署的特定消防改善安排,當成所有住宅封窗的通用做法。房屋局2024年11月6日的書面答覆說明,部分舊式公屋面向公共走廊的百葉窗未能有效阻止煙火通過,房署經研究後採用防火板圍封。
當時答覆指出,工程一般可在單位外完成,租戶不用留在屋內配合或承擔費用;此前自行封窗的相關租戶亦毋須先還原。這是該項計劃的處理安排,不代表自行所用物料已符合消防要求,也不代表准許租戶日後任意改動其他窗戶。
收到相關通知的租戶,應按所屬屋邨辦事處最新安排查詢施工及所需配合。私人住宅、已出售公屋或其他開口,則須按其實際適用要求評估。
報價應包括甚麼?
先把方案範圍對齊,再比較價錢。封閉一個窗洞、改固定玻璃與圍封整個露台,不是同一項工程;查詢時宜提供位置、尺寸、照片、圖則及希望達到的效果。
請對方列明建議程序、負責人員及資格,以及哪些文件或同意需要在動工前取得。若只以「簡單工程」作理由說不用申報,應要求說明依據。
報價亦要清楚列出工程範圍。你應要求書面列明各項工作:拆除甚麼、保留甚麼、新裝甚麼、臨時防護安排、廢料處置、完工後測試或檢查,以及是否包括還原或修補飾面。價格高低往往取決於範圍差異,若只比較總數而不知包含甚麼,之後的追加項目會令比較失去意義。
物料亦要列明型號、構造、收口及所需性能。隔音、防水、防火與防護功能不同,不能以其中一項性能代替其餘要求。
另外確認施工時間、進場及臨時防護、廢料處置、保險及按金等管理安排。完工文件、檢查或測試、保養範圍及日後維修責任,亦應寫入書面報價。
任何涉及結構、防護欄障、逃生途徑或消防安全的判斷,都不應由住戶自行以網上資料定案;應交由建築專業人士按批准圖則評估,並以書面確認。
常見問題
管理處同意,是不是就可以封窗?
還要符合適用的建築法規、公契及地契等要求。管理同意與法定程序是不同事項,應在落訂前查清楚。
用輕身板材填封,是否不用評估?
不能只憑材料輕便判定。仍要看固定方式、所在位置、對採光通風和防火的影響,以及是否涉及外牆或防護部分。
為了漏水而封窗,會否一定解決?
不一定。若源頭在牆身、接縫或其他位置,封住窗洞未必解決。先安排查漏,再比較局部維修、更換或其他方案,亦要評估封閉後的房間使用條件。
公屋曾自行封了走廊百葉窗,要先拆走嗎?
若屬房署上述圍封計劃,2024年答覆指相關租戶毋須先還原。實際施工應向屋邨辦事處確認,不宜自行拆除房署設置的防火物料。
